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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康复大学(筹)2023年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教辅及管理岗位考察体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6 09:00 来源: 作者:

根据《康复大学(筹)2023年具有博士学位教辅及管理岗位招聘简章》要求及面试结果,现将考察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岗位

姓名

面试成绩

健康与生命科学学院分子医学实验教辅岗

张咏

77.40

科研与成果转化部成果转化岗

张翔

89.40

邹梦圆

87.00

科研与成果转化部科研综合管理岗

崔宪奎

87.20

李鹤

80.80

辅导员岗

朱统汉

92.40

公共教学部物理实验教辅岗

张舒心

90.00

教务部教学质量保障岗

李秉航

93.20

禹亚男

88.40

教务部实践教学管

理岗

杨迪

91.60

曹晓卫

89.60

二、考察体检要求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康复大学(筹)人力资源部

202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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